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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团委书记刘娜一行 调研原州区检察院团支部工作
2020-06-1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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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

2020年6月12日上午,原州区团委书记刘娜,办公室主任马志琴对原州区检察院团支部工作进行调研。刘娜书记一行通过实地参观、现场交流等方式,从团组织建设、团员教育培养、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深入了解团支部工作情况。



原州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彦平的陪同下,刘娜书记一行参观了原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刘娜书记对未检工作区内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个别化帮教需求设置的听证宣告室、远程提讯室、心理疏导室表示肯定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通过现场听取介绍,体验相关设施的运行,刘娜书记一行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希望保护中心尽快投入使用,发挥作用。




调研结束后,刘娜书记对原州区检察院团支部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抓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对现有团员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团组织阵地、团干部队伍、基础团务等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扎实推进团组织建设,服务原州区社会发展大局。二是要加强检团对接,注重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引导青年团员干警做岗位标兵,积极投身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团委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询(讯)问,落实好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更加规范。要倾力打造未成年人工作区+团工作区,将团的元素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相融合,使未成年人检察威严又不失温度,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质。四是要将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团委“法治辅导”等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教育、挽救、预防工作和法治宣传活动,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有特色、出亮点、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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